2017-06-19 15:28:14 来源: 宁波市经贸人才网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和江北区总工会微网站上公告。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自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所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在前),从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和江北区总工会微网站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该岗位拟聘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进入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等额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从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到低分顺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和江北区总工会微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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