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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招聘52人简章(4)

2017-06-13 13:41:55 来源: 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人民政府

(三)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加权成绩后加2分。

2、区属各单位临时雇用工作人员(以2016年10月31目前登记为准)按年限加分,每满1年在笔试加权成绩后加1分(满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加0.5分),最高加5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3、具有白云矿区户籍的考生在笔试加权成绩后加5分(户籍取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

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具体见本简章第四条报名与资格审查要求),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四)进入考察资格范围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以考察体检范围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并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县级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体检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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