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21:18:33 来源: 嘉善人事人才网
3.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面试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执行。
5.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魏塘街道规定的员工待遇,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写《嘉善县魏塘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本人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4.收费标准: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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