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4 19:19:26 来源: 红旗区人民政府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红旗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后,由区民政局下发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成绩计算与发布
面试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表现、学历层次、专业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考察、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或考察成绩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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