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2 10:29:14 来源: 奉化人才网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者;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者;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调查者;
4、有其它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加贴一寸近照),要求内容详实,发送到电子邮箱:。
报考岗位填写:招聘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
3、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98号,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联系电话:(陈老师)、(孙老师)。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在收到电子版的《报名登记表》后,将初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经初步审查符合招聘要求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随带书面的《报名登记表》三份,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出具学生证)及相关的技能证书等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取得考试资格。
(三)面试
1、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将择期安排面试。面试人员数不足招聘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职业素养、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3、在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的分数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4、面试迟到者、弄虚作假者、主动放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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