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4 14:06:25 来源: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门,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3、笔试日期和地点:2017年5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4日在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市场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招聘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办事处、阿图什市光明办事处共同组织全程监督;
3、2017年5月8日进入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进行面试确认(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4、面试分数: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
5、面试要求:
(1)面试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2日;
(2)面试地点:以面试确认通知书为准;
(3)面试确认的考生必须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对考生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进行测试,测试涵盖所报岗位的专业技能;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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