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2 15:55:00 来源: 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向石化区企业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
2、督促、指导石化区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3、负责采集石化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
4、负责石化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告知企业予以纠正,并落实跟踪整改工作,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区安监部门;
5、协助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6、定期组织石化区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或互查;
7、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石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安全生产督查人员不纳入政府编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薪酬待遇:年薪约12.4万元(含工资、个人所得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接受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2日上午9:00至5月15日下午17: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
(2)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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