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0 17:05:04 来源: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提供照片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0:00至4月8日16: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作为弃考处理。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5、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14:00-15:30。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8日至5月10日期间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由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笔试平均成绩确定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达到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具备岗位报名资格。
2、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首次岗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6: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属街镇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同时接受岗位资格审查。具体报名地址、岗位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4、报考人员须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提供的材料与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不符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
五、面试资格确定
在达到岗位资格报名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录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由各街镇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六、面 试
面试由各街镇按照长宁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面试程序和规定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首次面试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至5月24日,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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