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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招聘70人简章(2)

2017-02-22 20:06:46 来源: 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使用汉语答卷,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公共管理服务职业应该具备的一般能力和素质。考试科目为国家通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资格审查是根据《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的确认、审核。面试入闱人员须持网站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及身份证、毕业证(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资格审查表》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到并取消资格后,根据面试入闱人员规定的比例,可在本岗位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资格审查地点:待定。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小组。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口语测试:需进行口语测试的岗位(详见岗位表“其他要求”栏),口语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测试在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同步进行。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5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与政审的方式以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考察政审为主,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7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才派遣机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受聘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工资及福利待遇

雇员工作期间的工资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每年不少于5万元;另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年度综合绩效奖等相关福利待遇。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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