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22:03:16 来源: 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需由所在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于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11:30)到区委党校五楼教室(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613号,联系人:王宁)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时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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