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5 17:03:33 来源: 尤溪县人事人才网
(三)县总工会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
(四)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四、聘用考核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量化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量化考核
县总工会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指标分为基础分和附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的基础分得50分。附加分主要为工会工作经历、特长专长等,两个项目可同时加分,但每个项目仅加分一次。附加分以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为依据。通过初步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应于2016年11月下旬到尤溪县总工会参加量化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随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后复印件留存。
(二)聘用面试
县总工会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根据量化考核成绩(含基础分和附加分)按职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公示五个工作日。面试分值为50分,面试试题由三明市总工会统一出题。面试工作由尤溪县总工会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体检
12月上旬,根据量化考核得分与面试得分累加总和,确定前5名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后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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