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 16:31:13 来源: 扬州人事考试网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的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邗上街道党工委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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