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7 17:42:00 来源: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2.市总工会仅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在温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市总工会委托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平阳县总工会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平阳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由平阳县总工会决定是否递补,如果决定递补,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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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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