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8 14:54:12 来源:
(三)录取
1、公示:2016年11月8日在“哈尔滨平房区政府网站”()、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公示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
2、录取:被录取人员于2016年11月10日9:00—16:00,到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凭《准考证》领取《录取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录取通知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 2016年11月21日正式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工作分配:由各街道按用人计划分配至所辖社区。
四、人员管理
(一)公开招聘的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实行劳动合同聘任制,与各街道签订由区委组织部、平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平房区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对所辖社区公开招聘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进行考核。
(二)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待遇:均按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标准执行(现行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标准:290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三)建立社区工作人才储备库。本次招考未录取人员按照“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及“社区主任助理”职位,根据平房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取前20名,进入人才储备库,缺岗时进行递补,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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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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