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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和田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66人公告(6)

2016-10-13 17:58:13 来源: 和田地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在合同期限内可参加和田市相关职位的招考。如报考和田市以外职位的,必须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

4、聘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鉴定表现优秀的,且本人要求继续在社区工作的,方可续签聘用合同。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和田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责任编辑:j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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