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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协管人员20名公告

2016-09-09 17:22:26 来源: 海城区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经海城区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协管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男性,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

2.1986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4.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制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政辞退和开除记录;

6.具有广西户籍(北海市户籍优先);

7.退伍转业军人和政法(公安)学校毕业人员优先。

(二)工资福利待遇

应聘对象一经招考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用工合同,月基本工资1400元,岗位津贴400元,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缴交。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通过北海365招聘网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北海市海城区高德新街东188号高德街道办事处大院内,报名联系电话:。符合招聘条件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单位、居(村)委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报名并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资格审查:由街道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成绩100分。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变处理、自我情绪控制、人际交往和举止仪表等相关内容。

体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核的结果,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审批

对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的拟聘用人员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街道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从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五)本简章由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协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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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1日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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