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6 14:21:21 来源: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察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送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失信行为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人事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总成绩由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审核后,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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