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6 16:50:29 来源: 德清人才网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德清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403室(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249号)。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报名表》(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社区工作经历证明(需镇或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有加分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报名工作结束 前提供方为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德清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403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见德清县人才网)。
(二)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社会工作、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计算, 并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德清县人才网)。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专业能力素质、实际工作能力。由相关领导和社区代表组成评委组。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德清县人才网)。
(四)体检
按照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 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 行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德清人才网予以公示。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
对经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并实行试用期,待试用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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