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1 10:57:17 来源: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区民政局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及聘用的全过程。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为主,主要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工作、法律常识以及时事政治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加分规定
(1)集美区现役军人配偶以及集美区退伍军人的笔试分各加3分。
(2)集美区的进藏退伍军人笔试分加5分。
(3)集美区荣立1次三等功(含1次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笔试分加6分。
(4)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者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各加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2分。
以上加分不可累计,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加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在报名点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现役军人配偶须持有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的证明(或介绍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进藏兵及其他退伍军人须持有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藏兵需民政部门证明。
③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会工作师须出具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查询。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应不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通过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取结构分值方式计算,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个部分,即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60%和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本次综合成绩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批同岗位聘用的人员如果辞职,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至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区民政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民政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镇(街)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包括综治、计生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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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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