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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吉木萨尔县编外社区工作者选聘22人公告(2)

2015-08-22 09:47:20 来源:


 

四、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1、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2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

2、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8日—9月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

3、笔试时间:9月10日上午10:00—11:30。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工作的具体时间,将通过吉木萨尔县政府网()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五、选聘工作程序

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一楼大厅。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选聘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吉木萨尔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报名表》。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由选聘乡镇负责。资格复审由此次编外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工作人员从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组织笔试、公布成绩

笔试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采取汉语、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笔试结束后一并发布。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三)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的人员。

(四)面试

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换算后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职位空缺在同等岗位条件下进行调剂。

(六)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吉木萨尔县人社局和招聘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核如出现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考核期间,选聘单位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环节。

(七)公示

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县政府网站、党建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各招聘乡镇要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对拟聘用人员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

招聘乡镇与选聘的编制外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并对编制外社区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

(九)管理和待遇

1、管理工作。由各招聘乡镇(社区)与编制外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并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具体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工资待遇。按照《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3、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编外社区工作者。此次考试成绩12个月内有效,如果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12个月内已另谋职业,不再从事社区社会工作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此次考试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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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ershi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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