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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杭州西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61人公告

2015-07-06 09:52:01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社区岗位缺编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61人,按照“定岗招聘、就近分配”的原则,全区统一设置招聘岗位,按录用人员户籍所在地就近分配。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能掌握一定的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工岗位。

5、加分条件: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国家三级、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可加3分,但不累计加分。

6、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验、加分等具体报考条件以《西湖区2015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在西湖区党员服务中心(古墩路3号)。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西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社区协管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所在镇街和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附件3)。

其他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县(区)级以上社险部门(须加盖公章)出具的有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记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退伍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现役军人家属须提供部队家属证明原件(附件4);

⑧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其它岗位报名。

专业条件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50%。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社区工作、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由客观题、材料分析和写作三部分组成),笔试总分为100分。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17日9:00—16:30到西湖区党员服务中心(古墩路3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时间暂定于2015年7月25日,具体时间与地点请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西湖区人才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告知。

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1:1确定最的人员为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湖人才网上公示7天。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替补。

七、相关事项说明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在职考生应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5、建立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后备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

6、此次招录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及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杭州市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杭民发〔2011〕220号)(附件5)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及公告网址

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公告网址:西湖人才网()

原标题:西湖区2015年度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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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2015年7月3日

社区工作者

【公告】2015年7月2日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5年大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公开招聘收费人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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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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