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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乐清禁毒社会工作者招聘12人公告

2015-03-26 10:09:42 来源: 乐清人才官方网

因工作需要,乐清市禁毒专项斗争指挥部决定向全市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称禁毒社工)12名,包括文秘岗位和镇(街道)禁毒社工(招聘名额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禁毒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特长和社会工作资格的(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助理心理咨询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专业适应岗位要求:

1、文秘岗位:文秘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镇(街道)禁毒社工: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后出生);

(五)具有乐清市常住户口。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日-4月3日,共两天。

2、报名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老市府内)3幢609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上交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报名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

4、报名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9日-4月1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

三、考试内容

镇(街道)禁毒社工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浙江省禁毒条例》和近一年来的时事政治,文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材料作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报名人数须达到招录人数的2倍以上方可开考,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及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注:笔试成绩少于7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果总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的,(2)学历高的,(3)普通学历的,(4)毕业时间早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镇(街道)禁毒社工的,具有以下情形予以加分:

(1)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戒毒康复、社会学、心理学、法学、医学)加5分;

(2)退伍军人加5分。

(3)有从事禁毒工作经验的。每从事禁毒相关工作满一周年的加1分,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周年的加0.5分,少于六个月的不予加分。加分上限为5分。镇(街道)推荐报考本单位的加2分,报名时需提交镇(街道)推荐证明。

加分手续在报名时同时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通过笔试、面试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4、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文秘岗位禁毒社工上班地点在禁毒指挥部,镇(街道)禁毒社工上班地点在所报考镇(街道)禁毒办。

6、录用人员工资、福利按照市禁毒指挥部相对应的岗位规定执行,工资由市财政拨款,年人均保证经费3万元(含社会保险费);

7、报名者提交的个人简历、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8、具体招聘事项请关注乐清人才网();

9、本公告由乐清市禁毒专项斗争指挥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点击下载>>>

1. 2015年乐清市招考聘用禁毒社会工作者计划表.xls

2. 2015年乐清市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乐清市禁毒专项斗争指挥部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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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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