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0 12:43:56 来源: 嘉善人事人才网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街道)村(社区)宣传文化力量,在2014年度公开选拔首批宣传文化员的基础上,根据善委〔2012〕61、62号文件精神和惠民街道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部分村(社区)宣传文化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和人数
选拔岗位:村(社区)宣传文化员
选拔人数:5人
二、选拔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具体要求如下: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宣传文化工作,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22周岁以上(1993年3月22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2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有一定的文化撰写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掌握电脑操作技能。
5. 艺术类专业(包括幼师、艺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有突出文艺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原则、方法步骤
选拔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前期宣传、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1.前期宣传(3月19日至22日)。以嘉善人事人才网、文化站微信、微博、各村(社区)宣传橱窗等多个宣传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2. 公开报名(3月23日至26日)。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携带有关资料及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并填写好报名表,到惠民街道文化站办公室报名(地址:嘉善惠民街道办事处403办公室,泾渭路168号。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联系人:安娜,手机:,电话:)。报名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3月27日至29日)。区(街道)选拔办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不足1:3,将按比率酌情核减选拔计划。
4.考试(3月底至4月上旬)。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语言文字撰写、宣传文化员基本素养),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宣传文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策划群文活动的能力和自身文艺特长的展示,设有才艺展示环节。笔试分数和面试成绩各占50%。最终录取以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相关成绩均向社会公布。
5.考察与体检(4月中旬)。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按选拔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4月下旬)。聘用对象试用期至6月底,试用期满后与有关村(社区)签订劳务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视情续订。具体工作安排由惠民街道办事处统筹考虑。待遇参照2014年度开发区(惠民街道)公开选拔的Ⅰ类宣传文化员标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民街道办事处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公开选拔村(社区)宣传文化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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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政府惠民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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