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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永嘉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协理员7人公告

2015-03-13 10:25:10 来源: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为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温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温委办发〔2014〕10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理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司法行政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永嘉县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学校证明)。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1、招聘岗位:社区矫正协理员(基层司法所工作)。

2、招聘性质:本次招聘的社区矫正协理员系编制外劳动合同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同时提交手工填写的《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理员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6日----- 20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永嘉县司法局矫正与归正科(上塘永兴路建设大厦五楼)。

4、联系电话:

5、经报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1:2的,相应核减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3月31日(周二) 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3月27日到建设大厦五楼司法局矫正与归正科领取。

3、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占10%)、申论。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录用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生,经体检、政审合格,予以公示。体检和政审具体事项和时间由司法局另行安排。

2、经公示合格,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暂定为五年,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

如发现在报名、速录、面试、政审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3、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永嘉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理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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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司法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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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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