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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省北海市海城区招聘社区工作者54人公告

2015-03-10 10:53:52 来源: 北海人才网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研究,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户口为北海市海城区;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11日至1997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均以此类推),对个别特殊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放宽到高中学历;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2015年北海市海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计划表》(简称《计划表》,下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学历、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1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3天);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人力资源股(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联系电话:。

4.提交报名申请:报名者携带3张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人力资源股现场报名,并提交《2015年北海市海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报考定向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并经海城区人才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证明。

5.资格审查: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面试资格。

6.领取准考证:2015年3月18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电脑资格考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⒈开考比例: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电脑资格考试:

(1)电脑资格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电脑资格考试方式: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试题与准考证同时发放,考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并签字确认。考试成绩为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⑵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该考场的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需现场启用第二套面试试题进行第二次面试。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1.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的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2.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组织实施,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各街道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海城区民政局审核汇总,并在北海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聘用人员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街道办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三、报酬待遇

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按国家政策和海城区有关规定执行。对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财政定额补助,具体标准根据社区工作人员的岗位、职务和工作年限确定。

四、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二)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招聘程序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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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北海市海城区组织部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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