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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厦门同安区祥平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补充招聘13人公告

2015-03-09 17:20:38 来源: 厦门-同安镇街-祥平街道

因工作需要,祥平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主要职责如下:做好社区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做好社区内单位、居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做好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工作;做好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

6.同安区户籍。

7.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8.持有计算机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区志愿者、退伍军人、现役军人配偶,年龄可放宽到40岁。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5年3月9日在祥平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告栏公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同安区祥平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报名地点:祥平街道政务大厅,联系人:苏红艳 ,咨询电话:。

(二)资格初审

1.报名时由祥平街道办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祥平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经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准考证发放。2015年3月13日,到祥平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计算机在线考试系统,计算机当场随机抽取题库试题,集中考试的办法,择优录取。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考试内容

考试总成绩设定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内容为社区网格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1300题(含时事政治、社区党建、民政救助、劳动保证、计生管理、综治调解、行政执法、土地管理、残疾人服务、网格化信息平台操作等相关业务知识,具体题目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题库见区民政局网站,题库名为《同安区社区网格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题库》,请考生自行下载学习。

2.考试时间:初定2015年3月14日(周六)上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条件

(1)凡是退伍军人、现役军人配偶、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加2分。

(2)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或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加3分。

以上加分不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计算机在线考试成绩+加分。

综合总分在祥平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计算机在线考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计算机在线考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计算机在线考试交卷时间顺序,较早交卷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祥平街道办事处组织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祥平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祥平街道办事处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祥平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祥平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90分以上者,成绩保留一年(自考试之日算起)。一年内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网格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祥平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经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从本批次综合总分上90分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增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街道办事处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由区民政局给予聘用,祥平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享受同安区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网格员)工资待遇,具体待遇依文件规定执行。

(二)加分或放宽条件的考生,报名时还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军人配偶须持有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的随军家属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军人持有退伍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证明。

3.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役军人证和立功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证明。

4.社区志愿者须持有社区或街道开具的证明。

5.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须持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3月1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0年3月1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应于体检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供原就业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

(七)本次招聘工作在同安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

本招聘简章由祥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同安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招聘单位解决。

原标题: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办事处补充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网格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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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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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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