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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区招聘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

2015-01-14 14:58:00 来源: 青山湖政务站

原标题:南昌市青山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社区工作者40名

2、招聘条件。

(1)居住在南昌并拥有南昌市户籍的居民。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业务知识和一定的文字及电脑基本操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合格条件。

(4)年龄在43岁以下(197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5)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青山湖区民政局会议室(南昌市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政府内)。

报名前,请考生下载填写《南昌市青山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表格附后)。

报名时,由考生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3张。当地公安、计生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还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军嫂应提供配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家属随军证明,退役士兵应提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三、考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1:3的比例,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降低该职位的开考比例或者对职位数作相应减少。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试卷部分100分。中共党员、军人家属和退伍军人,其笔试成绩加上5分,符合多项不累计加分。

(2)笔试内容:《社会工作实务(初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法律法规常识(《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有关知识、时事政治、青山湖区基本情况等。

(3)笔试时间:1月24日,应试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公布方式:在青山湖区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根据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到低分划线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察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实际操作水平。

(4)面试时间初定2015年1月31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对象前往南昌市第十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政审考核: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进行,主要对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和政审考核,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公示聘用:

(1)根据综合得分,按照最终确定的职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2)考核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体验结果,择优确定社区工作者人选并公告。

(3)录用人员根据考试分数从到低分自由选择各镇、街道空缺职位(各镇、街道空缺职位另行公布)。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或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

四、人员待遇

按照市委办公厅洪办发〔2012〕9号文件精神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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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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