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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社区工作者专业知识:社区民情恳谈会

2014-08-11 15:17: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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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实务和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是社区工作者考试的必考点。而专业知识有限,对于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的考生来说,是一个致命伤,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为了弥补广大考生的这一短板,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社区基础知识:社区民情恳谈会,希望能为参加社区工作者的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社区“四会”制度是指社区居民(成员)采取会议制度的形式,对本社区公益事业、社会事务和社区发展等事项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参与,旨在拓宽社区参与渠道,增强居民自治意识、强化社区自治能力而建立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社区民情恳谈会、社区事务协调会、社区工作听证会和社区成效评议会等四个会议制度。下面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介绍社区民情恳谈会。

社区民情恳谈会是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就社区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倾听和征求居民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居民需求、呼声,宣传和解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是社区居民(成员)共谋社区发展的一种会议制度。

1、社区民情恳谈会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社区成员会议、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辖区单位的代表,可邀请社区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其他居民代表参加。

2、社区民情恳谈会的召开方式

社区民情恳谈会原则上采取座谈的方式,一般每季度举行1次,也可不定期地召开专题恳谈会。

3、社区民情恳谈会的恳谈内容

(1)通报社区、街道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2)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需求;

(3)讨论社区建设有关工作目标;

(4)商讨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

4、社区民情恳谈会的一般程序

(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民情恳谈会3日前,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和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示,告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参加和邀请的人员等。

(2)会议召集。由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负责人主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3)情况分析。根据会议形成的意见,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并提出落实方案。

(4)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15日内将会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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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星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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