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2 16:38:40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公共行政的功能和原则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下面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http://shequ.offcn.com/)为大家整理了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的行为。
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特征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构成特征:
(一)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表现为三种类型:有的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有的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就自然人犯罪主体而言,大多数是一般主体,但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
(四)主观方面,少数犯罪是过失,绝大多数犯罪是故意,在故意犯罪中,有的还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为要件。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分类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可以分为八大类,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很,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
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推荐:
行测备考| 申论备考 | 公共基础备考 | 专业知识备考 | 面试备考 | 考试热点| 考试题库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了解社区工作者考试时间、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