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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厦门湖里区社区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招聘简章

2014-12-05 09:41:40 来源: 湖里区人力资源网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湖里区招聘19名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

二、社区残疾人工作联络员的基本条件

1.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本区户籍残疾人或与本区户籍残疾人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和配偶)。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残疾程度要求:

(1)残疾人: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人,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

(2)残疾人亲属:具有本区户籍的智力、精神和一级、二级视力、肢体残疾人的直系亲属。

4.年龄要求:

(1)男性在18-45周岁(1996年11月30日-1969年11月30日出生);

(2)女性在18-40周岁(1996年11月30日-1974年11月30日出生)。

5.文化程度残疾人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免笔试。

残疾人亲属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

三、招考程序

1.发布招考信息(12月3日-12月5日)。将招考信息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公布。

2.报名时间:(12月8日-12月10日上班时间)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即报名者可根据岗位条件自由选择一个街道的社区联络员岗位进行报名,且仅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以街道为单位报名。

报名者可直接从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站下载《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残疾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毕业证书及下岗、失业、无业的有关证明(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两寸3张。残疾人亲属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下岗、失业、无业的有关证明,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残疾人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二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张。

报名地点:

湖里街道 湖里大道43号湖里街道办事处二楼街政办

联系人:廖苑菁 联系电话:

殿前街道 长浩路223号殿前街道办事处605室

联系人:刘薇娜 联系电话:

江头街道 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二楼街政办

联系人:李素凉 联系电话:

禾山街道 枋湖北二路889号禾山街道办事处613室

联系人:谢幼珍 联系电话:

金山街道 云顶北路16号金山街道办8楼804街政办

联系人:温晓彬 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考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

3.领取准考证:12月24日报考者需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12月27日)和面试(于笔试一周后组织,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复习范围:厦门市残联网站“政策法规”模块中收录的内容。

考试形式和组织:由市残联负责统一、送卷、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评分,由区残联根据市残联的要求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残疾人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残疾人亲属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残疾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上的全部进入面试,残疾人亲属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上高低排序以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岗位招聘数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面试成绩残疾人考生按5:5、残疾人亲属考生按6:4比例计入综合成绩,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残疾人考生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笔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初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不足名额按笔试成绩合格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

由各街道从残疾人考生和残疾人亲属考生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选聘职位依名次1:1确定各街道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入围人选(入围人选若弃权,按综合成绩依名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的)。由区残联会同街道残联和相关社区居委会对入围人选的工作阅历、家庭状况、遵纪守法情况统一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条件确定联络员人选。

6.体检

体检人员由街道残联提前通知本人。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由区残联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各街道通知考生。考生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选聘社区残疾人工作联络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所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7.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

8.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9.工资及待遇

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2]133号)及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14年11月30日。

3.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4.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5.本次招考活动在区直机关党工委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

6.本简章由区选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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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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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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