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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天津民政局公开招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014-10-20 14:47:29 来源: 中天人力资源网

原标题:天津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3〕30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69号)精神,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282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序号   面向社会招聘计划 面向退役士兵招聘计划 政策咨询电话  
    256 26    
1 和平区 8 0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30
2 河东区 29 0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30
3 河西区 43 5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30。
4 南开区 30 0 周一至周五:9:00-11:00 14:30-16:30。限南开区户籍。
5 红桥区 19 0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30
6 东丽区 8 5 周一至周五:8:40-11:30 13:40-17:00。能适应夜班及倒班工作,工作强度偏大。面向退役士兵招聘要求35周岁(1979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下。
7 西青区 李七庄街 8 0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00-16:30
西营门街 2 0
大寺镇 2 0
精武镇 2 0
8 津南区 7 0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30
9 北辰区 47 6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00
10 宝坻区 0 6 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00-17:30。转业士官。
11 滨海新区 塘沽街 10 0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30。退役士兵需为2013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置对象。退役士兵4人中成绩最高者在物业办,其余3人需服从调剂。
杭州道街 10 0
大沽街 10 0
新北街 4 0
新河街 3 0
北塘街 4 0
茶淀街 1 0
区物业办 2 4
12 静海县 7 0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00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主要从事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也可以从事其他有关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社区卫生、治安隐患、公共设施、清洁卫生、园林绿化、消防安全、违章搭建等物业管理巡查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二)在上级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社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协调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三)现场协调处置各类物业矛盾和纠纷,应急处置各类物业管理中的突发事件,维护社区物业管理环境;

(四)及时反映专业物业、准物业、居民自治管理等不同物业类型小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协调物业管理单位改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五)协助社区居委会召集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完善物业管理协调机制;

(六)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协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

(七)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调动社区居民和各类社会组织关注、支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社区物业管理的良性发展;

(八)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事项。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在40周岁(197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准)。2013届、2014届社会学、社会工作、物业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也可具备报名资格。

(六)具有本市户籍,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岗位;具有市内六区户籍原则上可在市内六区跨区报考,有特殊要求的区除外;退役士兵应具有非农业户口并在户籍所在地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物业管理等专业毕业证书的;取得国家颁发的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取得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的;现正从事社区劳动保证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市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成绩公示和拟聘人员公示。面试、考察及体检工作由各区(县)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招聘流程如下:

(一)报名

1.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7:00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和照片,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用人单位。

4.报考人员在2014年10月28日17:00之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单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做修改。

(二)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后,需在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期间,持个人相关材料及考试服务费用(90元/人)到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详见《报考须知》)。

2.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 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3.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2014年10月29日10:00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笔试

1.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5日9:00至11月7日17:00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9日(周日)上午8:30-11:00。笔试分为两部分,包括时事政治、社区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实务;

3.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4.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可联系所报考区(县)民政局,于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持相关材料领取面试资格证(所需材料详见《报考须知》)。

2.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资格证书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各区(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总成绩查询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2014年11月25日9:00开始,报考人员在中天人力资源网查询本人总成绩。

2.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于2014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由各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2014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在中天人力资源网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生活待遇

聘用人员生活待遇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71号)规定,由劳动报酬、岗位津贴组成,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见习期满后,可享受绩效补贴。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实行聘任制,纳入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聘用人员见习期为一年。

七、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登陆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查询《天津市民政局公开招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所报考区县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天津市民政局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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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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