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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义乌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70人)

2014-09-18 17:24:16 来源: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

为满足社区工作需要,按照《义乌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市委办〔2008〕16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4〕10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全市计划招聘7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不限)10名,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限制)10名,面向城市社区临聘人员招聘15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20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不限)

1.具有义乌市户籍,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已取得学历证书)。

3.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5.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限制)

1.具有义乌市户籍,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已取得学历证书)。

3.所学专业为社会工作、社会学、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5.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三)面向城市社区临聘人员招聘

1.2011年7月31日前在城市社区工作至今。

2.具有义乌市户籍,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以上学历。

(四)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

参加义乌市行政区域内“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四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五)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1.具有义乌市户籍,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以上学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4年9月22日-2014年9月23日(8:30-11:00,14:00-17:00)。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地点:义乌市香山路389号人才市场一楼。

3.报名时需带材料:报考人员请持《义乌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征得单位同意)。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城市社区临聘人员、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需提供工作单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

(二)资格初审。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领准考证凭证》。

报名考生请携带《领准考证凭证》于2014年10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义乌市香山路389号人才市场一楼,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时(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时),酌情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将核减的计划视情调剂到其他职位。此类计划将在义乌民政局网站()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发布。

(三)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2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四)面试。各职位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按1:1.5的比例,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各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六)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民政局网站()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公示7天。

(八)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岗位分配后,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民政局网站()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入围考察对象放弃的,将记入社区工作者录用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义乌市社区工作者。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民政局,电话:)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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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义乌市民政局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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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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