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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天津市宝坻区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14-06-16 12:35:23 来源:

为充实我区工会组织力量,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天津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规定(试行)》(津工发〔2014〕10号)规定,拟面向我区服务期满的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我区服务期满的下列专门服务项目人员: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服务期满人员;

(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期满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身体条件的要求。

(四)具有我区常住非农业户口。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和劳动关系领域法律法规,帮助引导辖区内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指导推动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协助开展工会经费税务代征工作。

(三)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保护和职工利益有关的信访接待等工作,积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四)按照“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的要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等活动,大力推进“强基创先”工程。

(五)完成上级工会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6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宝坻区总工会组宣部

(三)报名所携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五、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信息发布、资格初审、笔试、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2014年6月12日,天津宝坻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资格初审

区公务员局会同区总工会对报名人员所携报考资料、报名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笔试由区公务员局组织。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至取足应招名额为止。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由区公务员局、区总工会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选人原则,本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五)聘用

对考核无问题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民生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区总工会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安排。对考核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六、岗位待遇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给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人员管理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区总工会统一管理、街镇总工会具体管理的分级管理制度。区总工会负责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综合管理和日常考核,各街镇、开发区总工会负责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天津市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前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天津市宝坻区公务员局

天津市宝坻区总工会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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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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