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云南省红河州质监局工业园区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4-05-30 14:43:37 来源:

为建立健全红河工业园区质量技术监督监管网络,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园区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适岗选能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为:

(一)在我州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证明材料:身份证、家庭就业失业证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人员

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就业失业证、低保证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证明材料:身份证、失业证(失业登记时间至报名之日满一年及以上)、毕业

(四)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下岗人员(简称“4050”人员)

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就业失业证

(五)残疾人

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就业失业证、残疾证

(六)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证明材料:身份证、失地证、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生活困难证明

以上六类人员要求户籍在红河州内,证明材料为本人户口簿。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品行端正,热爱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及未被刑事处罚,未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其他单位内部处分;

(二)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学历;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

2、报考人员持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向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园区分局提出申请,填写《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审核表》(请自行到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益性岗位公告中附件二下载)。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园区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红河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五楼质监分局办公室。

3、审核。对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当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在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告栏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二)笔试。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部门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试题类型为客观试题、主观试题。

(三)面试。

对参加笔试合格人员,由考核组通知本人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

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由考核组综合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考察。

由考核组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考察,考察合格者方能参加体检。

(六)体检。

公益性岗位招聘录用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相关规定由本人负担。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告栏上公示3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由相关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根据公益性岗位政策,聘用合同连续签订最多不超过三年。

六、聘用人员待遇标准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确定,工资范围在1500元/月。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从每月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本公告以及未尽事宜,由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园区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曹桓伟)

监督电话: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社区工作者考试网,了解社区工作者考试时间社区工作者考试内容

2014年社区考试专用教材

(责任编辑:fyr)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