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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穴市关于做实社区网格平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4-05-16 10:10:44 来源:

中共武穴市委办公室 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实社区网格平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3年5月4日)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区社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根据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黄发[2012]58号)和武发[2012]8号、武办发[2012]7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做实社区网格平台

1、科学划分网格。在城区15个社区内,按照“街巷定界、幅度适中、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以300—500户规模,按杂居型、单位型和物业型三种类型,将城区整体划分为118个网格。

2、明确社区机构设置。社区设立党委,网格设立党支部和楼栋党小组。社区居委会下设居民小组(网格),配套组建社会保证、治保调解、公共卫生、城建城管、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委员会。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受理社区内党群工作、便民服务、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城建城管等工作;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机构设置、统一运行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资源调配,形成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

3、充实社区和网格工作人员。社区党委要广泛吸纳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党员代表和党员民警等进入,组建社区“大党委”。根据辖区人口总量,按5—7人配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职人员不占职数。原则上,党委专职委员与居委会干部可以交叉任职。实行市级挂点领导、办事处干部、牵头单位负责人、社区民警、城管队员“五进社区”,除市级领导外,原则上全部到社区统一签到,集中办公。同时,按照整合资源、一岗多责、效能优化的原则,将房管、民政、人社、人口计生、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派驻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整合。每个网格配备网格员1名,可以由符合要求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兼任,不足部分由相关部门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网格内组建信息员、协管员和服务志愿者队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退休干部和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参与所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及服务机构的竞选或应聘。

4、完善社区和网格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在硬件方面按“十个一”标准建设,即一个“一门式”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一个党员群众活动中心,一所多功能居民学校,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文化娱乐活动室,一个警务室,一个医疗卫生服务站,一个心理咨询室,一个公共休闲健身场所,一套办公用房。软件方面实行“九统一”,即一套服务指南、一套工作流程、一套宣传资料、一套服务礼仪、一套管理制度、一套公开服务承诺、一个特色创建长廊、一项个性服务品牌、一套完备资料台帐(三本四表六台帐:“三本”即党群活动记录本、居民代表会议记录本和居委会工作记录本,“四表”包括居民综合信息登记表、居民代表登记表、失业人员登记表、外来人员登记表,“六台帐”包括残疾人、老年人、低保人员、优抚对象、育龄妇女和三类人员登记台帐)。

5、建立网格化管理应用信息平台。由市网格管理中心依托市电子政务网和专用网络,建立全市统一、动态更新、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网格化管理应用信息平台,构建社会管理、数字城管应用系统。实现对本辖区内各类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排查、交办、处理、反馈、监督等全过程跟踪管理,提升社会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明确社区及网格工作职责

1、市社区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建立市委领导、政府负责、组织部抓总、民政局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街道办事处落实的社区建设工作格局。社区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定期研究社区建设工作;审批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准入手续;培训社区干部和社会管理工作人员;指导社区开展党建、共驻共建、换届选举等活动;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聘用、调进等参与审核把关;牵头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加强与市网格管理中心、“城管会战”指挥部联系,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社区党委主要职责。受街道办事处党委直接领导,领导本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主要职责是强化党对社区工作的全面领导,整合社区各方优势资源,组织协调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工作。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行使自治权,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服务。

3、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在社区党委领导下,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依法协助市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各项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区公共服务站开展民政事务、劳动保证、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城市管理、社区安全、法律援助等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工作。

4、网格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关于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区网格化管理和社会矛盾联动化解工作情况;负责对市区网格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监管;负责对社区网格员及市直部门社会矛盾联动化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综合协调市直各部门社会矛盾联动化解和网格管理工作;审核、下派社区网格员工作任务等。

5、网格员主要职责。网格员在本网格内巡查走访,负责信息采集和综合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网格内综治信访维稳、人口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等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宣传政策法律,调解矛盾纠纷,报告突发事件;按照网格化管理事项的准入范围和工作流程,实行“双代”服务(为职能部门代理事务、为群众代办事宜);培育、组织并带领社区志愿者在网格内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等。

三、完善社区网格工作机制

1、建立社区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应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深入开展以“五议五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党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建立经费保证机制。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落实好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工资报酬,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保险。社区办公活动经费按每年每个社区3—5万元标准落实到社区,保证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逐步提高,社区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所需经费由政府主导、部门帮扶、社会资助、社区自筹等多种途径予以解决。新建住宅小区达到组建社区规模的由开发商为社区无偿提供700平方米的办公服务用房。不够独立组建社区规模的,应按每100户为接管小区的社区无偿提供20平方米办公用房。住宅小区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应由国土、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房地产管理部门在预(销)售审批前把关,经市社区建设办公室和街道办事处验收并签章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社区居委会兴办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向居民或受益单位筹集。鼓励辖区单位和民间资本以各种形式兴办社区公益事业。

3、建立社区准入机制。机关各部门和有关团体需要由社区办理的工作,凡法律、法规或党章明确规定应由社区组织承担之外的其它事项一律实行准入制度。对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需要进社区或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的事项,应向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准入申请并填写准入服务管理事项申请表。申请的内容、依据、经费拨付标准及方式经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进入。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的各项工作和事项,社区有权拒绝,并向审批机构反映。

4、建立社区初审机制。为充分发挥社区管理服务职能,强化城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社区应对公安部门办理的户口本、暂住证、特殊行业许可证进行初审;对民政办理的城镇低保、社会救助、民间组织登记、居民收养子女登记进行初审;对规划、房产部门办理的出租房屋登记、辖区内居民改、扩、新建房屋进行初审;对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以及表彰和“一票否决”的事项出具初审意见;对相关部门给予综合治理表彰及文明单位命名的单位进行初审。涉及上述初审的内容,社区采取在审批表格上签署意见或出具社区证明的方式实施,具体采取的初审方式由相关职能部门确定。社区居委会履行初审权后,应主动服务及时初审,不得故意设置障碍,影响审批进程。

5、建立共驻共建机制。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全部沉到社区,与所在社区建立共建关系,按照共驻共建工作责任制要求完成责任目标。驻社区单位按照每年1万元、5000元和2000元标准,缴纳共驻共建资金,由社区建设办公室统一收取后,下拨到各社区,用于公益事业。同时,积极开展以“六联”为载体的共驻共建活动,即党建活动联创,思想工作联做,社区服务联办,社会治安联防,环境卫生联抓,精神文明联建。

6、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协调督办工作,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社区牵头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社区建设办公室和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对社区和网格员进行考核。社区党委、居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单位共驻共建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各牵头考核单位要分别制订考核方案,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实行每月一结帐,年终总排位。市直部门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与个人工资奖金、评先晋级、提拔任用挂钩。

四、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1、以社区网格为载体推进“城管会战”工作。(1)明确工作目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黄冈争第一,力争省级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达标。(2)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完善市“城管会战”指挥部,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工作。组建15个“城管会战”社区分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背街小巷的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和清扫保洁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督办,组织开展所辖区域示范路、示范社区、示范庭院创建,组织对“门前四包”与“庭院三包”工作、卫生责任区与庭院大扫除、环卫部门承担的主次干道与背街小巷的垃圾清运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拍照上报,组织城管志愿者、居民、辖区单位和相关职能单位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负责辖区内“两违”工作的巡查、报告和制止,履行协助处理职责。重点抓好“六个一”:组建一支清扫保洁队伍;建立一支社区城管志愿者队伍;新建一处小游园;整治达标一批庭院(小区)单位;硬化一条小巷;新建一批便民小设施。(3)明确资金渠道。背街小巷的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公共场所绿化等小型建设工程,由社区征求居民意见,确定建设改造项目,报市住建局审批后,市政府按工程投资额的50%比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经费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社区组织清扫,环卫局负责清运处理。市区主次干道配套建设与地下管网改造、重点绿化工程资金和“城管会战”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纳入年度财政预算。(4)实行常态监管。在“城管会战”指挥部设立城管信息研判中心,负责“城管会战”信息的收集、处理、反馈和督办。建立一支城管信息员队伍,每名信息员每天在辖区内巡查两次,每天拍取十张以上照片上报信息研判中心。由信息研判中心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及时反馈到社区和各相关单位进行处理。(5)加强督办考核。市“城管会战”指挥部继续对各镇处、责任单位和城区社区及其牵头单位实行每月考核排位、结帐奖惩到位,同时实行“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连续数次排位靠后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由市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分别采取纪律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措施。

2、创新社区管理工作。充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组建社区网格员队伍,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形成一(网)格一(网格)员、一(社)区一警、一街(道)一(治安巡逻)队的基层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强力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建设,按照一社区一民警的要求,社区民警到社区上班,切实履行管理防范、服务的职责,完善社区民警管理考核机制,调动社区民警参与社区建设、创建平安社区的积极性。

3、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83号),着重加强以满足全体居家老年人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和日间托养等需求为目标,以保证散居“三无”老人和低收入的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平台,以提供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主要工作要求是“六个一”:(1)在每个社区公共服务站内建立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每个社区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3)每个社区提供一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办公和服务场地。(4)由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志愿者等组建一支社区养老服务队伍。(5)建立一套居家养老服务机制。(6)建立一个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全市互通互联,全面掌握养老服务的需求状况、服务资源和工作动态,提高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采取社区服务信息网、热线电话、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为社会养老服务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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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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