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2019上半年公益岗考试笔试备考(公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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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 3 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
                         罪刑法定
                                   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
                     原则
                                   明文规定不处罚”。(也就是对某人定罪处罚的唯一依据是刑法。)
                         平等适用         《刑法》第 4 条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
                     刑法原则          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责刑相         《刑法》第 5 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
                     适应原则          责任相适应。”
                       ★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
                          概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核心问题是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要求同时具
                          述     备辨认能力(认识因素)与控制能力(意志因素)

                                          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不满 14 周岁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
                                分
                                          对 8 种行为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刑     段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事
                          责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 16 周岁

                     犯    任     计         自过生日的第二天起才满周岁
                     罪    年     算
                     主    龄     处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体          罚
                     刑          原         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
                     事          则
                     责              精神病人在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
                     任    精     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
                     能    神     医疗,必要时由法院强制医疗
                     力    障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碍
                                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生
                          理
                                    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功
                          能
                          醉
                                    应当负刑事责任
                          酒
                       (2)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故意             直接故意                明知危害结果必然或可能发生
                                                                  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间接故意                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
                                                                  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犯 罪主     犯罪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认识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轻信能


                                                                                         jl.offcn.co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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