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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知识点: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2017-01-03 15:37:04 来源:中公教育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浏览次数:

2017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在即,许多考生已经进入了紧张的备考环节,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是社会工作师的必考内容,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为大家搜集整理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备考资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农村村民自治法规与政策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基层性

村民委员会是在乡、民族乡、镇以下由村民组成的基层组织,是一个村的村民在居住区的范围内按照便于自治的原则设立的。

群众性

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本村村民,本村村民都有权参与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只要是本村选民经过民主选举,都可以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

自治性

在本村范围内,全体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管理本村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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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inghtxiao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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